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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,黑龙江省呼玛县公安局长虹边境派出所接到报警称:在辖区客运站附近发现8只“小野鸭”一直在主干道上奔跑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立即对“小野鸭”们用手抓的方式进行“抓捕”。随后,民警将其移交至呼玛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。呼玛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经过饲养,发现8只“小野鸭”生命体征正常,符合放生标准。随后,民警将这8只小“野鸭子”放归自然。
经专家鉴定,8只小“野鸭子”学名为“绿头鸭”,一种罕见的野鸭,学名大麻鸭,因雄性颈部披亮绿色的羽毛而得名,既会游泳,又会飞翔,通常栖息于淡水湖畔,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。
图片由当地提供
龙头新闻·生活报 通讯员:葛文达;记者:郭登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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